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一人,由董事會於該範圍內訂定應選人數,並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依公司法第一九八條之規定選任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本公司第19屆董事會目前有7位董事(含3位獨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
董事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三、
依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四、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七、
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八、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董事會多元化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於2018年11月8日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守則」第19條中,敘明董事會成員宜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董事會成員組成宜考量多元化及相關法令規定。
本公司董事採提名制,董事會成員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4 位董事及3 位獨立董事,董事會成員經歷包括本公司高階經理人、大學教授、上市公司董事及知名跨國企業經理人等等。在董事方面,具有材料研發創新專業者有黃鯤雄董事、具有能源管理及工業生態系管理專業者有葉惠青董事、具有造紙產業多年經驗者有林谷豐董事及陳瑞和董事。在獨立董事方面,張凌寒獨立董事擁有深厚商業經營管理背景以及豐富國際市場經驗、馬小康獨立董事是台灣燃燒學及熱傳導專家,對再生能源與環境有深入研究,柳婉郁獨立董事擅長氣候變遷與農林循環經濟等環境議題。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董事席次三分之一,目前兼任公司經理人之執行董事占比為2/7,年齡層分佈於40歲至75歲間。相關落實情形如下表:
註:※係指具備部分能力
董事會成員資料:
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有關董事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